2022年5月29日对上海最新落户政策调整了!再次优化人才直接落户上海、上海居转户条件!赶快往下看!
一、上海落户最政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条件
《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指出,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优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购房等条件,加大海外人才引进、服务和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深入推进海聚英才创新创业系列活动,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
二、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三、五类直接上海人才落户
(一)创业人才。
创业人才如果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大于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在上海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连续工作满2年者即可获得上海户口。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此类人员如果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技术成果服务转化满2年,且最近3年累计实现技术交易额大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即可取得落户资格。
(三)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在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累计投资达3000万元者即可落户上海。
(四)企业高级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此类人员只需要达到最近4年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保的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累计达到100万元。
(五)企业家。
企业家条件相对较多,需同时满足:
1. 运营本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人;
2. 企业连续3年每年营业收入利润率大于10%,且上一年度的应纳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科技企业生连续3年每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大于10%,且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挂牌上市;
3.企业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目录范围;
4.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记录,无不良诚信记录。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家也可以实现在上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