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落户无论是中级职称还是高级职称对于落户的帮助是非常大的,要是有职称的话,落户也容易很多,那么这里面关于职称的话都有哪些问题,下面来详细看看:
问题一、跨区域、跨单位考取职称,可以用在上海居转户落户吗?
答: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上海市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的职称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的,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后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注意:
外地考取职称在上海使用,需要复核。
具体要求:
(一)按照国家职称管理相关规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
(二)本市已实施只聘不评的职称系列(专业)和层级;
(三)本市暂无条件评审,需委托国家相关部门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
(四)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合格分数线而取得的职称;
(五)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中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互认的职称;
(六)军队转业干部调入本市或在本市自主择业的,其在部队取得的职称;
(七)国家另有规定的。
问题二、哪些职称需要在上海申报复核评审?
如果来到上海仍从事与原岗位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那他在外省市央企评定的中级职称,只要符合国家基本评价标准且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就可由现在的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以下情形需要申报复核评审:
1、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用人单位,实行自主评聘的,其聘任的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时,应按照本市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向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复核评审,可按照其已取得的最高层级职称进行申报。
2、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本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原区域、原单位取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农业、卫生、中小学教师等系列职称,不能作为在本市聘任相应层级职称的依据,须按照本市职称评审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向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
以上就是上海落户申请里面关于职称的情况介绍的,要是对于这里面的情况不是很清楚的话,欢迎来找我们进行咨询。